①按用途划分,包括普通住宅、公寓、别墅等居住类,商铺、写字楼、酒店等商业类,厂房、仓储物流等工业类,度假村、农业用地等特殊用途类。
②按开发程度分,包括生地(即未开发土地)、毛地(即需拆迁土地)、熟地(即可直接建设土地)、在建工程和现房(即已竣工土地)。
③按权属性质划分,包括商品房、房改房(即公有住房转私有房)、经济适用房、集资房、公租房、廉租房、安置房、小产权房等。
④这里有两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,一个是新建商品房、另外一个是住宅商品房。
新建商品房是“首次卖的商品房”(含住宅、商铺等);住宅商品房是“专用于住的商品房”(可能在建、新建或二手);本文只讨论住宅商品房。
①
住宅商品房包括在建住宅商品房、新建住宅商品房和二手住宅商品房。
②
在建住宅商品房面积
可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新开工房屋面积,历年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新开工房屋面积在2005年到2011年、2015年到2021年呈现上涨趋势,在2011年到2015年、2021年到2024年表现出下降趋势。
2024年一整年住宅新开工房屋面积为5亿平方米,可以满足500万家庭的需求(这里一套房子以100平方米计算)。
③
新建住宅商品房面积
可以参看全国住宅待售面积。根据国家统计局2025年7月15日发布的数据,
2025年6月末,全国住宅待售面积为40,821万平方米,较5月末减少443万平方米,大概还剩余400万套住宅。
这一数据表明,尽管房地产市场整体仍面临一定压力,但库存去化趋势仍在持续,市场供需关系正逐步调整。
④
二手住宅商品房
可以参考全国二手房挂牌量。
截至2025年5月底,全国二手房挂牌量达753万套,创历史峰值,较往年显著增长,反映市场抛售压力加剧。
⑤根据目前的数据,在不考虑在建住宅商品房套数的前提下,
住宅商品房库存=全国住宅待售套数+二手房挂牌套数=400万套+753万套=1153万套。
①
住宅商品房需求端主要有三个影响因素:购房主力人群的数量变化、城镇化率变化、和居民的负债率。
①购房主力人群,目前购房群体主要包括刚需群体、改善型群体、高收入稳定群体、资产配置群体、区域化新势力。
其中刚需群体占比约40%,改善型群体占比约30%。
②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,从我国实际情况看,
25-34岁为主要购房群体,约占购房总人数的50%,
这部分人群往往是结婚购房,属于首次购房需求,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小;
35-44岁的中年人是第二大购房群体,约占购房者总数的24.5%,
这部分人群属于改善型需求,购房价格弹性较大,而且这部分人群也往往是住房投资的主体。
③
我国购房主力人群(即25岁到40岁人群)在2020年达到历史峰值,
总人数约3.14亿人,其中25到29岁(9100万)、30到34岁(12,400万)、35到39岁(9,900万),之后开始减少,
到2024年总规模降至2.69亿人,
较2020年减少4500万(年均降幅约3.6%),其中25-29岁:降至7,700万(减少1400万), 30-34岁:降至9900万(减少2500万),35-39岁:降至9300万(减少600万)
④
预计2030年25-40岁人口降至2.2亿以下(较2024年再减20%),中国25-40岁人群规模已进入不可逆收缩通道。
①
城镇化率主要影响住宅商品房的需求端。
②人口迁移带来的刚性需求城镇化进程中,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直接创造大量住房需求。据测算,
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,每年新增约2000亿消费需求,并拉动万亿规模的新增投资需求。
过去十年(2013–2023年),中国累计1.65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,年均新增落户1427万人,成为房地产需求的重要来源
③中国城镇化率从高速增长(2011–2020年均增1.4%)转入中低速阶段(2021–2024年均增0.8%),
2024年达67%。增速放缓导致房地产总需求下降,投资自2022年起转为负增长。
④2024年中国城镇化率达67%(城镇常住人口9.44亿),但仍低于发达经济体80%左右的平均水平,也低于OECD国家均值。
中国城镇化率仍会增长,但增速放缓是必然趋势。预计2035年前年均增速降至0.7个百分点(低于过去十年的1.1个百分点),2035年后逐渐趋近80%的稳定水平。
①
2025年一季度居民杠杆率为61.5%(占GDP),
较2024年末微增0.1%,连续四年在60%-64%区间波动,显著高于2008年的18%。
②
居民总负债余额达91万亿元(含公积金贷款),占GDP的67.4%,债务收入比高达144.8%(每赚100元背负145元债务)
③75.9%的居民债务为住房贷款,远高于美国的28%和日本的56%,形成“单极支撑”风险。
④
中国居民负债率已进入高位平台期(60-65%),短期受制于收入增长乏力、房地产低迷及居民保守心态,继续大幅上涨的可能性较低。
①
高盛发了份研报:2025-2030年中国城市地区的年均新增住房人口需求仅为410万套,2030-2039年为年均 350万套。新增住房套数呈现下降趋势。
②
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在2021年达到顶峰,之后出现下降趋势,未来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会进一步降低。
①
1978-1998年:住房制度改革与市场化探索
1984年: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《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》,明确发展“社会主义商品经济”,为住房商品化改革奠基。
1988年: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》,首次提出“住房商品化”和土地有偿使用,试点出售公有住房。
1994年: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》,建立公积金制度,推进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(“三改四建”框架)。
1998年:国务院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》,全面停止福利分房,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,开启房地产市场化时代。
②
1998-2016年:全面市场化与调控强化
2003年:经营性用地全面实施“招拍挂”制度,规范土地市场。
2004年:国务院强化土地用途管制,遏制无序开发。
2005年“国八条”、2010年“新国十条”:通过限购、限贷等政策稳定房价。
2013年: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”,调控转向长效化机制建设。
③
2016-2022年:“房住不炒”与长效机制建设
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“房住不炒”,成为核心原则。
2017年十九大强调“租购并举”,推动保障房与市场化并行。
2020年“三道红线”:限制房企负债率(剔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≤70%、净负债率≤100%、现金短债比≥1)。
2021年:明确重点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不低于30%。
④
2022年至今:高质量发展与新模式的深化
二十大战略部署(2022年),聚焦“防风险、促转型、保民生”,政策重心转向供需协同优化。
2024-2025年政策突破。
存量去化
:试点“以旧换新”“收储存量房转保障房”模式,激活流动性;
租购并举
: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,推动住房租赁立法;
产业转型
:推广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,支持房企向城市运营服务商转型;
金融支持
:专项债收购存量土地(2025年拟使用规模超4700亿元)、优化预售资金监管;
①
试点进展与范围扩大。
现有试点城市自2011年上海、重庆首批试点后,2025年新增南京、厦门、青岛三座沿海城市加入试点,征收模式差异化明显。上海:针对本地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,按房价分档征税(≤94,446元/㎡税率为0.4%,>94,446元/㎡为0.6%),人均免税60㎡。重庆:聚焦独栋商品住宅和“三无人员”二套房,税率0.5%-1.2%。新增城市:南京按评估值0.7%征二套及以上住房;厦门实行累进税率(二套0.6%、三套及以上1.2%);青岛以人均60㎡免税,超面积部分征0.8%.
②
2025年试点扩围计划财政部明确将新增10-15个高房价城市,包括北京、深圳、杭州、成都等。
深圳可能对核心区豪宅征收1.5%税率,北京或按环线设置差异化税基。
③
全国不动产登记系统联网完成(覆盖7.9亿本产权证书),78%城市建成房产评估体系,为税基确定奠定基础。
④政策意义与长远影响主要有三点:
第一点是替代土地财政。
2024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下降19%,占地方财政比重从40%降至23%。试点城市房产税收入占比升至3.8%,未来目标占比25%,形成“以税养城”可持续模式;
第二点是引导市场回归居住属性。
增加持有成本抑制投机,倒逼闲置房进入租赁市场(如重庆远郊空置房征税后租金挂牌量激增40%);
第三点是优化家庭资产结构。
降低房产在家庭资产占比(目前过高),推动资金转向实体经济与金融资产;
①目前住宅商品房面临供给过剩+需求减少的局面,加上国家层面支持房住不炒政策+房地产维稳,以及未来必然推出的房地产税,未来房价会保持缓慢下跌阶段,
房价大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
②本文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商品房的供给、需求和政策出发,分析了中房的未来。
这里需要注意,每个城市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,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区域的情况也有所区别。